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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贪vjpzlzhm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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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风康复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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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许多报纸都披露了一条消息:62岁的陕西咸阳市民卓登称,其父卓敬亭曾担任书法大家于右任的卫士长,与于右任交往颇深,生前保留了于右任一批书法作品,父亲1966年去世时将这些字画留给了自己。1986年,卓登将继承父亲的于右任作品大件50件,合小件计122件字画等文物捐赠给了咸阳市*协。在捐赠文物登记表上,有咸阳第一任*协主席刘长凯、秘书长路桦、工作人员赵素娥、恩玉飞以及捐赠人卓登亲笔签名。捐赠事实应该没问题,因为卓登捐赠这批文物后,他一家四人都“农转非”了,他本人也因此当上了咸阳市*协委员。近十年来,卓登多次向受捐的市*协询问这些书法作品下落,却反复被拒绝,问有关人员都说时间太长“不清楚”了。当年经手的一位*协官员告诉卓登,捐物在第二届或第三届*协时“不见了”,可能是被私分了(6月19日《金陵晚报》)。今天又有报道说,这事儿的调查至今尚未进行,因为咸阳市*协认为“这是秘密”。无语,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无话可说了,然而这样的事情应该说的地方又太多了。于右任享有“当代书圣”、“草圣”之誉,以成就而论,他在中国现代书画史上无疑将占有重要位置,识得几个字的人大都晓得他的作品那是真正的墨宝,有幸得了一件无疑就像得了个金元宝,这一下来了120多件,那还不像是贪吝的人掉进了金窟窿?咸阳市*协接受捐赠尽管登记了,但如果捐赠人卓登不再过问,恐怕事情就算彻底结束。我们知道,单位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或者要经常查验,但别人捐的字画,即不算固定资产,连低值易耗恐怕都算不上,因为这本来就是笔“良心账”,天知地知当事人知而已。这样珍贵的文物似乎捐赠给博物馆之类的机构才比较恰当,但博物馆或许又没有条件给捐赠人转户口。在捐赠与被捐赠的博弈间,*协作为沾点边的部门适逢其会,双方各打算盘一拍而合。当然,捐赠人是崇高的,即使有一点要求也在合理范围之内,因为属于他自己且价值巨大的书画作品如果想自行处置似乎并不违法,而受捐方心里的小九九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咸阳市*协作为一个国家机关,它或者有权利接受别人捐赠,但它的工作人员似乎没有权力保管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的珍贵捐物,当然更加没有权力去私分。而咸阳市*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还真就私分了,价值几千万的国家文物还真敢就昧下了,可见利益真的可以让人昏头。就此案而言“私分”是一说,说是“监守自盗”似乎也不过分。如果定罪,除了损坏国家文物罪,恐怕还能构成贪污罪。按说由于*协机关参*议*的性质,相对而言已经离开了行*权力,但是这并不排除其中一些人靠山吃山的习惯性冲动。有人说过,在物质利益面前,如果没有有效监督,很少有人能抗拒物质利诱。其实说是“利诱”莫若说是人的贪婪本性更贴切些,人性恶才是普遍存在的。总说现代人已经出现了信任危机,可许多时候,我们又总会自觉不自觉地相信具有一定权力的“公家”,似乎一靠上公家的边就放心了。这也是“公家”多少年以来积攒下来的信任,虽然已经剩下寥寥无几,但暂时拥有人却仍然在毫不吝惜地挥霍,看得旁人心里干急,却无计可施。毫无疑问,如果公权力毫无顾忌地践踏人民信任,而且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根本就是对这类行为的纵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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